在法律界,鲁斯・巴德・金斯伯格是一位传奇人物。她作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以坚定的信念、卓越的智慧,在性别平等的法律征程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早年经历:性别歧视中萌生的法律理想
金斯伯格 1933 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的一个犹太裔家庭,母亲对她寄予厚望,尽管自身教育程度有限,却全力支持女儿追求知识。然而,母亲在她高中毕业前夕的离世,成为她人生中的一大悲痛。此后,金斯伯格凭借自身努力,获得康奈尔大学奖学金,在大学期间,她遇到了挚爱马丁,两人坠入爱河并很快步入婚姻殿堂。婚后,金斯伯格遭遇了诸多性别歧视。她原本获得索赔审核员的公务员职位,却因告知人事部门自己怀孕,被直接降职为打字员。1956 年,金斯伯格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作为班上仅有的 9 名女生之一,法学院院长竟要求女学生解释为何要占用男生名额。后来因丈夫工作变动,她转至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完成学业。即便成绩优异,毕业后却因她身为犹太人、女性且是母亲的身份,没有一家纽约律师事务所愿意雇用她。
这些早期经历深深刺痛了金斯伯格,也点燃了她内心为性别平等而战的火焰,促使她决心投身法律事业,用法律的力量打破性别歧视的枷锁。
法律生涯:推动性别平等的坚实步伐
20 世纪 60 年代,金斯伯格在法律行业艰难起步,从事过各种工作。1970 年,她创立了美国首份关注女性权益的法律期刊《女性法律报》,为推动女权主义发声。1972 年,金斯伯格成为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首位终身女教授,同年,她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与他人共同创立了女性权利项目,致力于在法庭上为妇女争取平等权利。
在 1973 年到 1978 年间,金斯伯格有 6 次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其中 5 次获胜,对手均为清一色的男律师团队。在著名的弗朗蒂罗一案中,面对美国军方给予军人家庭成员利益因性别不同的歧视性规定,金斯伯格在 12 分钟的答辩中,条理清晰地指出女性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强调基于性别的歧视应适用严格审查标准,最终该案以 8:1 的结果胜诉,为性别平等在法律层面赢得重要胜利。
1980 年,金斯伯格被时任美国总统卡特提名为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的法官。在任期间,她撰写了近三十份涉及不同形式歧视的意见书,尽管受到最高法院狭隘法律观点的限制,但她依然坚守公平正义。1993 年,克林顿任命金斯伯格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她由此成为美国史上第二位女性、首位犹太女性大法官。
重要案件见解:平等保护的深刻诠释
在众多案件中,金斯伯格展现出对平等保护条款的深刻理解与坚定捍卫。1996 年的美国诉弗吉尼亚州案,这是金斯伯格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后接手的首起女性权益案件。一位高中女生因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只招男生而被拒,提起诉讼。金斯伯格认为,任何看似对女性的特别优待,最终都会限制她们。最终案件获胜,她成功推动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向女性敞开大门,进一步推动了性别平等在教育领域的落实。
金斯伯格以睿智的反驳、坚定的立场,推动世界在性别平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总结
从金斯伯格的法律生涯中,我们看到了一位为平等权利不懈奋斗的勇士。她在面对性别歧视时的坚韧,在推动法律变革中的智慧,以及对平等保护理念的执着坚守,都为法律从业者树立了光辉榜样。她用一生诠释了法律的力量与温度,激励着我们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即便金斯伯格已经离世,但她留下的法律遗产和精神财富,将永远照亮法律界追求平等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