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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来源: | 作者:林晓宇 | 发布时间 :2025-06-23 | 6 次浏览: | 分享到:

暑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接触社会、提升能力的重要契机,但其中也隐藏着不少法律风险。

暑期社会实践在法律上主要分为勤工助学、企业实习、志愿服务三类。勤工助学中,双方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关键看是否是由学校 “牵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2 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但司法实践中,若勤工助学是学校统一组织、管理,部分法院可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单位需承担工伤、社保等责任;若学生自行联系、与用人单位直接达成协议,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权益保障主要靠《民法典》合同编。

企业实习方面,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可能属于 “非全日制用工” 或劳务关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顶岗实习(如直接参与企业核心业务)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其他情形多为劳务关系或非全日制用工。判断标准在于实习生是否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且工作内容与正式员工是否无异。

志愿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但也存在人身损害风险和协议 “陷阱” 风险。若在服务过程中受伤,因志愿服务组织多为非营利性机构,可能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获赔,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条款主张赔偿。部分志愿服务协议要求 “自愿放弃索赔权” 等条款,可能因违反《民法典》格式条款无效情形被认定无效。大学生在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时,一定要了解这些法律风险,明确自身权益,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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